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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加强企业品牌形象优势?

Post by rhtimes, 2014-1-13, Views:
如何加强企业品牌形象优势?
品牌是市场竞争的终结者。如果击倒竞争对手的品牌,对手就必须魂溃而形亡,竞争告终。
通过一切方式消灭、打击、减弱对手的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品牌形象设计竞争战略目标。其中,消灭它,就是终结它;打击它,就是使它走向终结;减弱它,就是让它等于终结。
既然品牌有这么重要的市场意义,就更有理由来加强企业品牌形象设计的优势建设。依靠品牌形象设计的强势力量,企业在竞争中就可以事半而功倍。

强势品牌淘汰劣势品牌,优胜劣汰是一种范畴极广的规律,这种规律也适用于市场。品牌一旦形成优势,自然就生成了一股市场强势力量,在强大的品牌形象设计优势之下,劣势者不断遭受排挤。无论是消费者,还是经营者,都会情不自禁地站在优势者一边,劣势者只好倒退。以1993年为例,中国有270个空调生产厂家,春兰空调却占据市场30%的份额;当时中国有250个电脑整机制造商,联想电脑就据了35%的市场;当时有中国有1200多个制鞋厂,双星鞋却占有10%的市场。这些数字皆表明,强势的大品牌一直在压迫着劣势的小品牌,其竞争趋势是最终把劣势品牌淘汰出局。
强势品牌的倍增能力:品牌拥有优势,在市场竞争中就会拥有倍增的能量。“马太效应”再一资助阐明“越拥有的就越有,越没有的就越没有”。如果一般品牌之间的竞争力量是1:1的话,则一般品牌面对的强势品牌,双方的竞争力量将一下子变成1:10。在强势品牌面前,一般品牌毫无竞争力可言。品牌一旦进化到核心强势行列,具有名牌的效能,其竞争力量一定会倍增,继之,其“品牌效能”也会随之提高。以1992年至1994年为例,这期间我国产品的百元销售利税为10.96元人民币,而1995年的著名品牌的百元销售利税平均达到22.62元,即是前者的2.06倍。从每1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创造的销售收入上看,我国企业平均为1.47元,而著名品牌平均为3.33元,即是前者的2.26倍。由此可见,强势品牌不仅使竞争力量倍增,也同时使销售效益倍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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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 品牌形象设计 企业形象设计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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